激光笔成伤眼“凶器” 警惕儿童身边的危险玩具

  新华社南昌1月3日电(记者郭杰文袁慧晶)日前,江西南昌一名9岁小学生左眼被激光笔照射导致短期失明。近年来,类似的激光笔伤眼案例时有发生,对儿童的视力健康导致非常严重威胁。有网友反映,一些学校周边的文具店内有“三无”激光笔销售,且学生很容易买到,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近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童眼科副主任邓燕接到急诊求助:9岁的小学生小军(化名)左眼不慎被激光笔照射灼伤,造成短期失明。

  “经诊断,小军的左眼因激光笔照射引发眼底黄斑区变性,左眼视力变为0.04,从医学角度来看,视力低于0.05即可定性为失明。”邓燕说,2020年接诊的激光笔伤眼病例超过10个,多为儿童使用激光笔不慎照射眼睛所致。

  邓燕介绍,经过治疗,小军的视力已有所恢复,但仍可能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6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激光笔、儿童激光枪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了《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调查的最终结果》,存在比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类产品中,激光笔位列第一。

  记者在南昌多所学校附近的文具店看到,多种类型的激光笔仍有出售。其中南昌五中附近一家超市竟出售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的“三无”激光笔,并且其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识和中文安全提示等信息。

  日前,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省381家学校周边的商超开展了关于激光笔市场销售情况的摸排调查,发现有73家在售卖激光笔,其中仅有33%的激光笔有中文安全提示,大多数激光笔都是“三无”产品。调查显示,仅有20%的经营者会进行口头安全提示,激光笔销售使用存在比较大安全隐患。

  为此,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激光笔不是玩具,直射眼睛可致永久性视力下降甚至失明,要对孩子做好激光危害防范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消费警示介绍,激光产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只有1类激光产品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认为是安全的,允许作为儿童玩具。

  但需注意的是,不当使用发光产品都可能会损伤眼睛。家长选购儿童玩具时,应仔细查看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不要购买1类以上或者类别不明的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使用时切勿直接照射眼睛或通过光学仪器观察光束。

  “我们在日常接诊中发现,大部分激光笔伤害事件发生在儿童身上,受损伤部位主要是眼睛和皮肤,很多家长对激光笔可能会产生的危害只有少数重视。”邓燕表示,应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警示教育,明确激光笔不当使用可能会对眼睛造成不可逆损伤,建议不要给未成年人购买激光笔当作玩具。

  江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教授认为,应加强激光笔生产环节监管,确保符合有关品质衡量准则的产品才能上市,同时设立销售资质审批制度,学校周边不允许高风险儿童玩具售卖。另外,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违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激光笔商家的处罚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给孩子们营造健康的娱乐环境。

  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江西多地已在紧急开展高风险儿童玩具产品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重点商超1526家,约谈相关企业62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4起,这项检查还在持续开展中。

相关新闻